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26日發佈了《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山東省青島市“11·22”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的通報》。通報指出,經調查認定,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目前,已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、玩忽職守罪的15人移交司法機關。
  此外,48人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,其中,政府公職人員24人,包括山東省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相關責任人,青島市人民政府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管道保護、市政規劃、城市建設、安全監管等部門相關責任人;企業人員24人,涉及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長、總經理、副總經理等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15人移交司法機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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